Bayer Group
法規遵循與企業責任

企業法規遵循準則

拜耳根據國內與地方法令管理企業活動,全球拜耳集團與員工均須遵守法令所規定之責任與義務,拜耳以負責之態度經營事業,恪遵營業所在國家之法令規定。

董事會也頒佈指導準則,推倡法規遵循,於「拜耳法規遵循與企業責任準則」(又稱企業法規遵循準則)中概要說明,根據此準則,拜耳必須遵守國際貿易法規,秉持公平競爭原則,以公平條款與事業夥伴簽約。

為避免利益衝突,員工須劃分公司與個人利益,此準則也清楚規定,員工對公司必須謹守誠正之道德操守,並以負責之態度處理公司內部資訊。

下列拜耳公司以及所屬子集團與服務公司均已成立法規遵循委員會,包括有拜耳醫療保健事業群、拜耳作物科學、拜耳材料科技、拜耳商業服務公司(Bayer Business Services)、拜耳技術服務公司(Bayer Technology Services)與拜耳工業服務/Currenta公司(Bayer Industry Services / Currenta)。各法規遵循委員會內至少有一名法律顧問。

法規遵循委員會主要負責推動與督導系統化專業業務訓練與其他必要措施,以確保公司法規遵循準則之落實。法規遵循委員會亦須負責調查疑似違反公司法歸遵循準則之行為,並於必要時,採取矯正措施,法規遵循委員會須向由財務長擔任主席的協調委員會報告所有舉報之違規事件、法規遵循委員會之調查行動、調查結果以及矯正或懲處行動,每年至少一次。此外,亦須報告為促進法規遵循成效所推動的系統化訓練與執行措施。

所有拜耳員工均須立即舉報違反法規遵循準則之行為,德國境內設有與法律事務所連線的電話熱線,讓員工匿名舉報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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