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拜耳遵守德國公司治理法規
德國公司治理法規(German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旨在管理與監督上市公司,提升投資人、客戶、員工與一般民眾的信心,於2002年開始生效。
規約內容包含治理股票上市公司的國內法規,以及國內與國際接受標準。清楚、公正地說明執行委員會、監事會以及年度股東大會之間的合作與互動指導方針,亦包含資訊透明化、財務報告與財務報表稽核等方面之規定。拜耳公司為維護長期價值創造,向來支持德國公司治理規約之原則,並極力遵守其中的建議。
監事會:負責監督與控管工作
監事會由20位成員組成,主要負責監督董事會,提供建言。根據德國勞資協同經營法案(German Codetermination Act)之規定,監事會成員半數由股東選出,半數由員工選出。» 更多訊息
董監事責任險(D&O Insurance)
德國公司治理法規建議,董監事責任險(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簡稱D&O)可設定免賠額,但拜耳的董監事責任險保障範圍不包含蓄意違反職務規定之行為,因此沒有免賠額。» 更多訊息
證券交易訊息公開
拜耳依德國證券交易法案(German Securities Trading Act)第15 a節之規定,要求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近親若涉及購買或出售拜耳股票之交易,且每曆年交易總額超過5千歐元,必須批露所有此類交易。» 更多訊息
控管
拜耳已建立內部控管制度,以確保及早發現業務或財務風險,並控管此類風險,使之對拜耳商業目標之影響降到最小。» 更多訊息
企業規範
拜耳根據國內與地方法令管理公司活動,全球拜耳集團與員工均須遵守此類法令所規定之責任與義務,拜耳以負責之態度經營事業,恪遵營業所在國家之法令規定。» 更多訊息
企業價值與領導原則
資訊透明
為提高資訊透明度,我們將定期提供即時資訊,讓股東、財務分析師、股東協會、媒體與一般民眾能了解公司現況與重要業務活動變更。» 更多訊息
德國公司治理實務
拜耳與其他在紐約證交所上市的美國企業,在公司治理實務上的主要差異如下:» 更多訊息
連結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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