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與社會

尊重、挑戰並協助世人

拜耳企業深具社會責任感,我們尊重並實行所有國際勞工準則,並為員工提供廣泛的利益。拜耳企業社會責任(CSR)活動,深受世界各地認可。
各區域員工人數(2006年12月31日為止)總計10萬6千人
2006年拜耳企業發生許多重大變化,反映拜耳強而有力的人力資源政策。除了克服最大的挑戰,讓德國柏林先靈公司的員工順利整合至拜耳集團,拜耳也在2007年5月,發表拜耳集團人權立場宣言,與永續發展政策理念一致。這份宣言為拜耳所有員工的工作條件奠下基礎,並確切說明拜耳集團針對工作場合騷擾事件、不公平待遇,以及童工等事件的立場。我們也重新整頓整個拜耳集團的人力資源系統,下列各項將於2009年底之前開始實行:
  • 舉例而言,透過「人力資源自助服務(Human Resources Self Services)」,員工可使用公司內部區域網路更改個人資料、登記休假日期、使用公司贊助的社會津貼,以及研習進修課程等等。這項自助服務,可為員工大幅簡化相關作業流程。
  • 區域性「人力資源分享服務中心(Human Resources Shared Service Centers,簡稱HR SSCs)」是員工所有個人事務的直接洽詢地點,可相對縮短訊息傳遞的路徑。
  • 自2006年10月以來,拜耳集團各公司的「人力資源事業夥伴(Human Resources Business Partners)」,一直在策略議題上提供管理建議,確保新的人力資源組織,能與公司各營運單位的需求緊密配合。
  • 自2006年10月以來,整合至企業中心的4個「專才人力資源中心(Human Resources Centers of Expertise)」,為拜耳人力資源組織開發各領域的策略、概念及工具,確保人力資源政策全球一致。

拜耳在2006年10月設立歐洲分享服務中心(Shared Service Center Europe,簡稱歐洲SSC中心),為拜耳企業創下重要里程碑。利物庫森(Leverkusen)SSC中心的員工,起初將負責德國地區的徵才、薪資會計、國外調動、績效評估以及進修教育。2008年起,歐洲SSC中心將陸續承擔德國與其他歐洲國家拜耳集團的相關工作。2007年4月,美國SSC中心在匹茲堡(Pittsburgh)成功設立,亞洲地區的SSC中心,也預計於2008/2009年設立。
拜耳全球各廠區的員工,有權選擇各自的員工代表。全球員工之中,約2/3的工作條件採取集體或公司勞資協議(collective or company bargaining agreements),以德國的拜耳員工來說,約4萬1千人採用此協議,只有少數個案依照化學工業訂定的集體勞資協議。在巴西,拜耳所有員工皆採用集體勞資協議,在智利為90%,委內瑞拉為85%。不過,荷蘭員工的工會並無協定任何集體勞資協議,荷蘭員工的工作條件,是由管理階層及員工協調會直接談定。這些例子顯示拜耳尊重員工代表,視之為工作夥伴。

除了全國員工代表團體外,成立於1992年的拜耳歐洲論壇(Bayer European Forum,簡稱BEF),也是歐洲拜耳公司資方與勞方代表進行對談的平台。2002年,拜耳歐洲論壇採用一項定義最低社會標準的社會憲章,適用於拜耳全球所有員工。2006年11月,拜耳採用全面的多樣化宣言(Declaration on Diversity)。
在德國政府贊助的職業訓練活動方面,化學工業的社會夥伴已於2003年簽訂集體勞資協議「透過職訓,追求未來(Future Through Vocational Training)」。根據該協議條款,各家公司同意2007年底,將職訓機會增加至7%; 德國化學工業在2006年即已超越這項目標,將職訓機會增加至8%。拜耳在這方面貢獻良多,拜耳在德國工廠及附屬公司雇用了超過3千名受訓人員,包含德國以外的拜耳廠受訓人員,總雇用人數將近3,100位,遠超過我們實際所需的雇用人數。至於德國政府與化學工業之間,在職訓及培訓青年經理方面的國家協定,拜耳也在2006年增加了30個額外受訓名額,作為公司的貢獻。包含約140名的先靈公司受訓人員在內,約1,050位青年於2006年夏季,在拜耳接受職業訓練課程。拜耳繼續提供更多職訓名額,遠超過公司實際所需。對於無法提供永久錄用合約的受訓人員,拜耳主動提供協助,透過受訓人員資料庫以及拜耳job@ctive附屬公司,幫忙尋找合適工作。

在行銷與國際商業研究課程方面,每年約有20位受訓人員在德國以外的地區就讀課程,每年另有20位受訓人員參與交換活動,至德國以外的拜耳集團公司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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